查看访谈实录

返回访谈首页
诚信计量 守法经营
【胡】:您好
我企业对内部非强检的计量器具,不进行鉴定,进行定期校准,是否可行?[05-07 11:36]
【龙的传人】:宣司长您好,现在在超市买的东西份重都不够,更别提在街边小摊手里买的了,他们都明着说了是8两称,甚至还不到8两。这些人虽然也是被生活所迫,可是,这种官欺民,民也欺民,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活?!
中国是一个大国,可是中国的老百姓为什么总是被这些小事情搅得民不得安生,今年是奥运年,大家都在呼喊着爱国,我也爱自己的国家,也爱中国的人民,可是每当被这些我所爱的人民,所爱的同胞们欺骗时,让我们又如何敞开心胸再去爱?
为了这些盈头小利,我们的同胞在欺骗着,也在被欺骗着,怎能让人不心痛,宣司长您是官,是人民的父母官,请为我们这些老百姓做主吧,整治一下我们现在混乱不堪的市场吧,我们替广大同胞在此谢您!!![05-07 11:11]
【周佳平】:集贸市场经常存在秤准心不准现象,市场由工商局负责,是否联合工商一道进行活动,避免单打独斗.[05-07 11:07]
【郑莹】:C标志在我国已经推广了好多年,可是为什么政府的推广力度一直都不大,远远不如名牌、免检等深入人心?[05-07 10:58]
【田田】:目前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需要强制检定,但关于首次检定的问题不是明确,山东省出台的《计量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安装在住宅用四表必须首次检定,不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安装,但随着市场的发展,一些经营场所使用四表的现象更多,这种不检定使用的问题如何处理?[05-07 10:56]
【爱如空气】:对与民生有关的计量器具,国家质检总局在管理上有何措施?[05-07 10:46]
【周佳平】:宣司长你好:新计量法考虑了未来的大部制改革了吗,大部制改革势必取消现行省级以下垂直领导的模式.[05-07 10:45]
【张靖】:医疗器具的检定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基层局,请问宣司长,总局有什么新的举措吗?[05-07 10:43]
【中国心】:我在超市里购买25kg包装的面粉,但实际用秤称量,发现分量不足,我该怎么办?[05-07 10:39]
【思思】:我一直觉得集贸市场小商小贩用的秤很多都有问题,你们这次专项行动对集贸市场用的秤准备如何加强管理?[05-07 10:38]
【张越】:劳烦问一下什么叫民生计量?[05-07 10:37]
【消费者】:对不起打扰一下我的问题很简单 我在贵网的产品质量申诉中心的投诉已经有可结果,可是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可以看到我的申诉结果 我的查询号是20080504-3422-21431 希望你们能告知一下谢谢[05-07 10:30]
【吕胜力】:最近总局组织开展了“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次行动的目标?[05-07 10:29]
【欢乐谷】:奥运期间,出租车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非常重要,你们对出租车计价器是如何管理的?如何确保不在出租车计价器上动手脚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发生?[05-07 10:27]
【毛毛】:宣司长,您好!诚信计量涉及的领域太广泛了,并且诚信计量从某种程度上讲属于道德范畴。作为政府部门,如何能切实有效地抓好关系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商业贸易计量问题?[05-07 10:26]
【急昐回复的人】:请问一下宣司长,我家的人体秤用一段时间就不准了,去年计量所搞过上门服务,帮我们把人体秤调准了,我想问一下能不能经常开展这种服务?[05-07 10:25]
【网友】:宣司长:你好!我们市的上级行政主管局大多注重质量,计量不太提及,本所也没有计量执法权.我们是市所,到县上去执行量值传递,遭到县局和县计量所的阻难,必须到县计量所报到,说"我的地盘,我做主","资源是我们的",要给县计量所分成.不怎么重视计量和地域管辖,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有明确的规定吗?技术机构有无计量执法权呢?[05-07 10:19]
【逸仙】:宣司长:您好!希望您有空时多和我们基层人员交流交流。方便时你可以登录QQ群:21658640,这里面有了200多个计量所的同志。[05-07 10:18]
【易水寒】:现在水费、电费、煤气费都要涨价了,北京好多小区取暖费也实行分户计量了。我想知道对于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如何管理的?准不准?[05-07 10:17]
【实际】:诚信计量,计量四进入,能源计量,出发点、落脚点都很好,可实际操作取很难,各种配套措施不够到位,希望能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确保具体执行工作的基层质检人能在资金、人力、车辆上得到切实保证,以保证国家局的政策切实执行到位。我们最为基层人真心希望计量能惠及百姓、惠及企业,惠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05-07 10:15]
【逸仙】:宣司长:您好!我是一名基层所的计量检定员。近年来大型衡器的作弊问题相对较多,有些厂家生产的地秤可以通过显示仪表随意改变或者自行标定相应称量显示值,给我们计量检定工作造成了被动局面。总局能否考虑出台相应政策或法规要求,对地秤防作弊加强管理。[05-07 10:14]
【王成】:最近总局组织开展了“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次行动的目标?[05-07 10:14]
【文文】:《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只是一个行为规范,不具有法制强制力,那么如何对商业、服务业从业者起到约束作用呢?[05-07 10:12]
【路过】:请问我到眼镜店验光配镜的时候,如何知道使用的验光仪等计量器具是不是合格?[05-07 10:10]
【邦邦】:质检总局去年发布了《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能不能介绍一下主要内容?[05-07 10:07]
【小周】:请问我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想通过公平秤复秤一下,很多市场要么找不到公平秤在哪儿,要么就是公平秤被弃置一旁,很久都没人用过,本身都不准,想问问你们对公平秤有什么要求吗?[05-07 10:07]
【玉哥】:问:计量法什么时候修改完[05-07 10:06]
【周佳平】:刚才我提的问题为何还没有上去.[05-07 10:05]
【jl】:宣司长:你好!
我是一名基础所的计量检定人员,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向你提自己关心的问题:
关于医用三源的检定,卫生部门要检测,计量部门要检定,国家有没有明确医用三源的检定就是计量部门?[05-07 10:00]
【周佳平】:你的尊敬的宣司长:第一个问题:目前,有的产品需要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但并不能保证质量,然后提高考核标准与要求,这里我个人认为这种思路是计划经济的管制思路,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产品是可以不用政府这只看的见的手来干预的,企业之间依靠契约用市场来调节,现在质监系统采取的方法的结果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到了,但问题却找错了,管不了也管不好.第二个问题:能源计量工作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结果却总是与目标有较大的差距,就是有效性不够,质量报的许多报道对质监部门在节能降耗的作用并不明显,不知总局有何高招,谢谢.[05-07 09:46]
【万里行舟】:请问宣司长:1/计量器具是重要的产品,关系到交易的公平和生产的基础,既然作为一种产品,为什么不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而且条例的管理力度要大得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都可以实施处罚。[05-07 08:50]
【计量人】:宣司长你好: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现在情况是检定机构不愿意对集贸市场使用的小衡器进行检定,费时费力不挣钱,工作难度还大,几个市场的检定费收入没有一台大衡器的收费高,所以检定机构积极性不够,总局应出台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免费进行计量检定,不能只看钱,不考虑社会效益。[05-07 08:29]
【计量】: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工作难度太大,现在只是个别地方的城市内的市场能够做到四统一,绝大多数地方不能作到,特别是基层、农村,木杆秤仍在使用。希望总局出台一些政策要求城区集贸市场的主办者必须作到四统一,农村集贸市场使用的衡器要求当地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定期免费进行检定。[05-07 08:20]
【泗水】:《计量法》出台于计划经济时代,已经不是合于现在市场经济;目前,有关“计量”方面的法规出台了很多,主要是针对某一行业的“修修补补”,虽然我们山东的“山东省计量条例”在法律原则下做了很大的扩展,效果很好,我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非常希望在《计量法修订草案中》看到更为有效的规定;因为“计量工作”是牵涉到“国计民生”的首要问题。今年,国家对“能源计量”极为重视,希望出台象《特别规定》一样的措施,以便我们能够在“操作”简单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为企业服务,为消费者服务……[05-06 23:03]
【陈林】:计量法的修改进展情况怎样?[05-06 21:25]
【计量人】:宣司长:我是基层计量工作者,现行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没有把市场计量秩序的维护明确为市场的主办者的责任,导致主办者对市场摊位经营者的计量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纵容、庇护。主办者是受益者、是获利者,履行计量管理职责,是他们应尽的义务。计量法能否修订总局没法确定,因主动权不在我们手上。作为部门规章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该有修订的主动权吧!!!!把主办者明确为市场计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促进诚信计量,守法经营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基层的计量人在集贸市场的计量管理上苦啊......而且效果不好。急盼修改!为彻底扭转集贸市场计量秩序提供法制支撑。代表基层的计量人谢谢司长!!谢谢总局!![05-06 19:26]
【计亮】:宣司长:
  1、取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因它影响企业的发展。
  2、出口计量器具如何备案?经外贸转来的订单是否属出口?[05-06 09:49]
【企业计量】:宣司长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企业用于内部管理非强检计量器具是否都必须按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国家局公告非强检计量器具交企业自主管理了,政府计量部门是否还可以要求企业向当地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或校准,如果企业认为一些生产线上及内部考核的仪表不需进行检定或校准,或者只作首次检定或校准可以吗?谢谢![05-06 08:34]
【李跃】:注册计量师和现在实行的检定员证同时实行吗?
注册计量师的考核办法和什么时间考试?[05-06 08:04]
【李芳】:我是广州的一个电子防伪标签的代理商,想购买贵司的码。请问该如何操作,谢谢[05-05 21:49]
【计量人】:现在计量院工程光学处研究出了验光机和焦度计的新标准,但价格太贵,我们系统很多同行都有意见。[05-05 21:31]
【张刚】:你好!我想问一下.保健食品的条形码普通人怎样识别真假?[05-05 10:58]
【王芹】:我想查一下我们客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请问怎么查[05-05 10:34]
【任建钢】:宣司长 我想问 现在的《计量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监管的要求,为什么新修改的《计量法》还没出台实施?[05-05 08:14]
【李跃】:新的计量法什么时候能颁布?和旧计量法的主要区别?[05-06 08:03]
【林质检】:两个问题: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能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查询?我们在下面执法检查发现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没办法查询真假,向省局查询时间太长,而且没有省外的,只有本省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2.计量认证的信息从那里查询?[05-05 15:18]
【石化计量】:司长您好: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挺多挺全的,可就是执行的不好,包括守法与执法,都不到位,如进口计量器具这块法律规章都有明文规定,石油石化系统及精密仪表行业购置的进口计量器具,大多都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占60-70%;
2、没有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占90-98%,很少能找到进口检定证书的。
3、没有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识;(标识全是外文)有些用国内组装冒充进口产品;
4、不符合法定计量单位,占10-20%。
以上原因,主要是:1、各级重视不够;
2、计量管理、执法人员在这方面业务素质不足。[05-05 09:41]
【基层群众】:宣司长:您好,我是一位生活在乡镇的群众,广大群众要求质监部门加强对民生计量的监管呼声很高,近几年,在上级的重视下,水表、燃气表已大部分划归到第三方的质监部门监管,作为代表政府监管的计量部门,电能表、电信部门的电话计费器什么时候可以划归质监部门监管????!您要为民作主啊![05-04 23:47]
【基层计量】:宣司长:您好,<计量法>已颁布实施23年了,当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颁布实施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现在的<计量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早就听说要修改<计量法>也有好几年了,究竟新的<计量法>什么时候可以出台实施?[05-04 23:20]
【一网情深】:现在我们这里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所不从事小衡器(也就是台案杆秤)检定工作,主要是认为没有多少经济效益,有时还要倒亏.请问宣司长,您作为主管全国计量工作的领导,对这种情况如何解决?[05-04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