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询编号: 20080704-5080-26098 |
处理状态:郑先生:
您好!正如您反映的问题所说的,确实有一些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存在以小规格假冒大规格、金属含量和机械性能不达标等不法行为。质监部门对此一直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生产企业和交易市场开展集中整治、根据相关举报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同时,针对一些产品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且生产技术难度不高,一些生产企业钻标准空子,或不正当营利,或片面迎合不正当经营使用等问题,质监部门也不断联合标准管理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等,深入研究从完善法律法规、限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及产品、提升技术标准等方面解决的根本措施,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健康发展。
对于您提到的“设立投诉渠道”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设有12365投诉举报平台和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您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投诉。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都设有12365投诉举报中心,您可登陆各省局网站或拨打各地1236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全国质监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能,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不法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