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法律法规赋予检验检疫机构的权力能够切实得到落实,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工作,保证查封、扣押的正确实施,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发布部门规章,现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08年5月4日前反馈我司法规二处。
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010-82262159传真:010-82260108电子邮件:liuli@aqsiq.gov.cn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