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拟于近期发布部门规章,现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2月21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二处。
联系人:吕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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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